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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减排一企一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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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明确7月1日起,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无组织控制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及《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相关要求,涉VOCs排放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方案启动,此举旨在督促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切实降低臭氧污染,确保VOCs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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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检测范围

根据 HJ 944-2018《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规定,企业应建立含 VOCs原辅材料台账、内容包含原辅材料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及 VOCS 含量等信息


企业治理设施运行过程产生的二次污染物,如喷淋废液、吸附饱和的废活性炭或过滤棉,生产过程使用的原料的沾染有机溶剂的外包装物等,都属于危险废物,且含挥发性有机物,贮存不当或废弃后没有及时密封贮存,容易造成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检测项目

工业VOCs治理检查要点

1、企业VOCs治理设施整体情况

包括安装时间、吸附剂填充量及更换频次、耗材用量及完好率、连续稳定运行时长、检修维护记录等。

2、工艺设施去除率

重点关注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生物法等工艺设施的去除率。

3、是否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

对VOCs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企业,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它替代设施。

4、无组织排放

是否科学规划设计废气收集系统,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等收集方式,最 大程度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实施有效控制,提升废气收集率,做到“应收尽收”。

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

重点检查企业的油气回收、装卸平台、原辅材料及产品储存转运、污水处理等有组织排放点位,以及加料、生产、转出中间或最终产品等无组织排放点位。

VOCs物料储存

1、容器、包装袋

①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是否加盖、封口,保持密闭;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是否加盖密闭。

②容器或包装袋是否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

2、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

  • 储罐类型与储存物料真实蒸气压、容积等是否匹配,是否存在破损、孔洞、缝隙等问题。

  • 内浮顶罐的边缘密封是否采用浸液式、机械式鞋形等高效密封方式。

  • 外浮顶罐是否采用双重密封,且一次密封为浸液式、机械式鞋形等高效密封方式。

  • 浮顶罐浮盘附件开口(孔)是否密闭(采样、计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除外)。

  • 固定顶罐是否配有VOCs处理设施或气相平衡系统。

  • 呼吸阀的定压是否符合设定要求。

  • 固定顶罐的附件开口(孔)是否密闭(采样、计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除外)。

3、储库、料仓

围护结构是否完整,与周围空间完全阻隔。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是否关闭(人员、车辆、设备、物料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除外)。

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

1、液态VOCs物料

是否采用管道密闭输送,或者采用密闭容器或罐车。

2、粉状、粒状VOCs物料

是否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

3、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

汽车、火车运输是否采用底部装载或顶部浸没式装载方式。是否根据年装载量和装载物料真实蒸气压,对VOCs废气采取密闭收集处理措施,或连通至气相平衡系统;有油气回收装置的,检查油气回收量。

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

1、VOCs物料投加和卸放

①液态、粉粒状VOCs物料的投加过程是否密闭,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②VOCs物料的卸(出、放)料过程是否密闭,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2、化学反应单元

①反应设备进料置换废气、挥发排气、反应尾气等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②反应设备的进料口、出料口、检修口、搅拌口、观察孔等开口(孔)在不操作时是否密闭。

3、分离精制单元

  • 离心、过滤、干燥过程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 其他分离精制过程排放的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 分离精制后的母液是否密闭收集;母液储槽(罐)产生的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4、真空系统

  • 采用干式真空泵的,真空排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 采用液环(水环)真空泵、水(水蒸汽)喷射真空泵的,工作介质的循环槽(罐)是否密闭,真空排气、循环槽(罐)排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5、配料加工与产品包装过程

混合、搅拌、研磨、造粒、切片、压块等配料加工过程,以及含VOCs产品的包装(灌装、分装)过程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6、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

  • 调配、涂装、印刷、粘结、印染、干燥、清洗等过程中使用VOCs含量大于等于10%的产品,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 有机聚合物(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的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等制品生产过程,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7、其他过程

载有VOCs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车)、检维修和清洗时,是否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气、清洗及吹扫过程排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8、VOCs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 是否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采用外部集气罩的,距排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是否大于等于0.3米/秒(有行业具体要求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 废气收集系统是否负压运行;处于正压状态的,是否有泄漏。

  • 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是否密闭、无破损。


有组织VOCs排放

排气筒

  • VOCs排放浓度是否稳定达标。

  • 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VOCs治理效率是否符合要求;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

  • 是否安装自动监控设施,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废气治理设施

1、冷却器/冷凝器

  • 出口温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 是否存在出口温度高于冷却介质进口温度的现象。

  • 冷凝器溶剂回收量。

2、吸附装置

  • 吸附剂种类及填装情况。

  • 一次性吸附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

  • 再生型吸附剂再生周期、更换情况。

  • 废吸附剂储存、处置情况。

3、催化氧化器

催化(床)温度。电或天然气消耗量。催化剂更换周期、更换情况。

4、热氧化炉

燃烧温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检测标准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


客户案例

苏州某企业有组织废气检测

某纺织企业年度检测废气采样

某注塑企业厂区有组织废气检测

某项目地表水检测采样现场

江苏某电镀企业EHS年度监测检测现场

某纺织集团年度检测项目

某电子生产企业排放废气检测采样现场

江苏某项目无组织排放气体检测

某企业有组织气体检测项目排气筒采样现场

某企业有组织气体检测项目排气筒采样现场

某大型制造企业有组织排放废气检测项目

康达优势

领先优势明显

作为全国唯一一家环境检测营收超2亿的单体实验室,康达持续领跑、深度聚焦环境、健康和安全领域,为客户提供综合性EHS解决方案。

品牌公信力高

康达检测以专业铸造品质,以服务赢得客户,多年来获得社会、行业和各级政府部门的广泛认可,品牌公信力优势突出,深受客户信赖。

专业基础深厚

公司技术实力强,曾先后承担多项国家级项目的检测任务和科研课题研发,参与多起社会热点环保事件的应急响应并得到高度认可。

创新能力突出

公司持续投入自主创新研发,团队由行业资深专家和国内顶尖环境实验室精英组成,核心骨干为国家专家库成员,现有执业国家司法鉴定人10余名。

关于康达

荣誉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019中国最具投资潜力检测机构

2020苏州市首批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

2021我要测网中国十大第三方检测机构

2022年度江苏省首批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

领域

30+业务领域

涵盖水、气、土、声

固废、土壤、环境综合

EHS咨询、职业卫生

微生物、农产品、二噁英

新型污染物PPCPs检测

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等

实验室

20000平智能实验室

5000个检测因子

超1000套高端仪器设备

自主研发的“全自动机器人+智能仓储+物料流转”智能化管理系统为业内首创

研发

目前已获得46项专利授权

参与多项团标、行标的验证工作

2018年康达与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联合共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研发中心”

2019年与岛津中国携手成立环境科学合作实验室

2021年与中国药科大学合作成立毒品检测联合实验室

案例

多年来,康达凭借强大的品牌公信力和优质服务获得客户认可与口碑

全国多地自建实验室为客户提供本地化服务

每年为客户出具15000+检测报告,累计检测环境样品2000000+

服务案例遍布全国100+个城市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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