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2-01 阅读(360) 发布:康达检测
一、本次自行监测于2025年6月18日完成表层、深层土壤样品采集工作,共采集4个表层土壤样品(含1个对照点),3个深层土壤样品(含1个对照点),检测项目为:①GB 36600表1中45项基本项目:砷、汞、六价铬、铅、镉、铜、镍、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②特征因子:pH值、石油烃(C10-C40)、丙烯酸、[二甲苯、苯乙烯](已包含在基本项目中)。
①pH值检测结果分布在7.83~8.42之间。
②砷、汞、镉、铜、镍各点位均有检出,检出率为100%,铅有检出,检出率为80%,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出率为60%,萘有检出,检出率为20%,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除萘以外的10项)均未检出,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丙烯酸均未检出,满足《美国环保署 Regional Screening Levels(RSL)(TR=1E-06,HQ=1)》(November 2024)中工业土壤限值要求。
③企业厂内土壤监测点和对照点对比,除T3萘有检出外无显著差异。
④关注污染物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出率为60%,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二甲苯、苯乙烯均未检出,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丙烯酸均未检出,满足《美国环保署 Regional Screening Levels(RSL)(TR=1E-06,HQ=1)》(November 2024)中工业土壤限值要求。
综上,本地块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二、第一次地下水监测点结果分析
第一次地下水自行监测于2025年6月24日完成地下水样品采集工作,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其中1个为对照点样品,检测项目为①GB/T 14848表1常规指标(微生物、放射性除外):pH值、色度、臭、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苯、甲苯、氯仿、四氯化碳;②特征因子:石油烃(C10-C40)、丙烯酸、二甲苯、苯乙烯、[pH值、氯化物、氨氮、碘化物](已包含在基本项目中)。
①本次检测结果显示,监测点W1、W2、W3地下水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Ⅴ类水质,监测点W1、W2、W3的Ⅴ类水质因子为浊度。
②地块内地下水监测点检测结果和对照点对比,无显著差异。
③关注污染物pH值、氯化物、氨氮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限值,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 号)附件5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丙烯酸、二甲苯、苯乙烯、碘化物均未检出。
综上,本地块第一次地下水检测结果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Ⅴ类水质,监测点W1、W2、W3的Ⅴ类水质因子为浊度。
三、第二次地下水监测点结果分析
第二次地下水自行监测于2025年8月27日完成地下水样品采集工作,共采集地下水样品2个,检测项目为①GB/T 14848表1常规指标(微生物、放射性除外):pH值、色度、臭、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苯、甲苯、氯仿、四氯化碳;②特征因子:石油烃(C10-C40)、丙烯酸、二甲苯、苯乙烯、[pH值、氯化物、氨氮、碘化物](已包含在基本项目中)。
①本次检测结果显示,监测点W1、W3地下水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Ⅴ类水质,监测点W1的Ⅴ类水质因子为锰、色度、浊度,监测点W3的Ⅴ类水质因子为浊度。
②地块内地下水监测点检测结果和对照点对比,除超标因子外无显著差异。
③关注污染物pH值、氯化物、氨氮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限值,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 号)附件5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丙烯酸、二甲苯、苯乙烯、碘化物均未检出。
综上,本地块第二次地下水检测结果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Ⅴ类水质,监测点W1的Ⅴ类水质因子为锰、色度、浊度,监测点W3的Ⅴ类水质因子为浊度。
附件1:自行监测报告
附件2: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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